三聚环保否认关联交易
据腾讯网报道,针对近期有媒体发表的《三聚环保百亿合同之谜》、《三聚环保探疑》等相关报道,三聚环保5月31日发布澄清公告。
针对媒体报道的“百亿合同之谜”是否属实,公司是否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三聚环保公告称,经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监高与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下游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媒体报道中提到,一些客户的高管名字屡屡与三聚环保相关人员名字重合。对此,公告解释,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刘卫东”并非同一人。公告披露了公司聘任的员工刘卫东的背景简历,并表示其从未在其他任何企业或者基金兼职,和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刘卫东”只是同名同姓。
此外,媒体报道中提及了公司董事、前副总经理王庆明,以及杜明来、柴文奎、宋小林、于学政等四名员工。公告同样披露了上述人员的简历。其中,经公司核实,王庆明并未在下游企业任职;于学政(化肥生产专家)、柴文奎(焦化生产专家)、宋小林(财务管理人员)虽然在下游客户有任职,其实是作为公司项目监管的负责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并不参与下游客户的经营决策,不存在实质性的管理关系,上述人员与公司下游客户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关联人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主要有以下几类: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前述的那类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主要有以下几类: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两种类型的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另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情形之一;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情形之一。
以上就是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类型的介绍了,如果遇到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股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