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转让海南亚希18%股权
据中证网讯,易世达(300125)6月30日午间发布公告,2017年6月24日,公司与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亚希)、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刘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公司将其所持海南亚希18%的股权(计人民币675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刘里;上述股权转让作价人民币2,25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南亚希的股权。
公司称,鉴于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从公司战略调整角度,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拓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业务方向和盈利模式。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