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独董提请罢免董事长
据腾讯网报道,本已麻烦缠身的*ST海润(600401.SH)再掀波澜,上演了一出独董“逼宫”董事长的剧情。
7月10日晚间,*ST海润突发公告称,独立董事徐小平提请该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现任董事长孟广宝。
对于罢免原由,徐小平在《关于解除孟广宝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中认为,孟广宝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负有直接责任,且孟广宝长期未深入到公司主营业务基本面及日常管理、未现场出席公司大部分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未尽到勤勉义务。
何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来源于美国,在美国的普通公司法中这一制度被表述为“非利害关系董事”制度。在我国,所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一言蔽之有三个特点:外部的、非关联的、非执行的。“外部的”即指不担任公司别的职务,因此担任独立董事的通常是律师、教师、银行家等等;“非关联的”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体现,指与公司不存在经济或商业利益关联;“非执行”指非管理,即体现了独立董事主要以监督为其职能,而非以管理公司为职能。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除享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与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享有特别职权,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另外,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这类事项有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董事的提名或任免、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等十九项,可以看到董事任免就是其中一项, *ST海润独立董事徐小平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以上就是关于独立董事的介绍了,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股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