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末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三类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末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订立的合同存在欺诈怎么办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一般来说,欺诈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需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方明知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的认识,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态度。
(2)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一般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两种。
(3)被欺诈方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的判断。也就是指欺诈的行为与陷入错误判断的结果之间有相当之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
对于欺诈行为的效力,在《合同法》颁布前,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一律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在合同法中,则将因欺诈行为而订立的合同区分为两部分,如果欺诈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合同无效,否则则为可撤销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之间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欺诈行为范围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的范围更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仅限于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属于特殊的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只是此类欺诈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