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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4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条款中如何约定违约金

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日后一方违约,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往往会在合同条款中加入违约金条款。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违约金的性质是:补偿为主,惩罚为辅。正是基于此性质,当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较小,明显低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方有权要求法院将违约金数额降低。那么违约金的数额应该以什么标准来约定呢?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个规定是确定是否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判断基础。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站在一个善良普通人的角度去理解和判断,如果感觉明显不公平就属于违约金数额过高;

2、考虑合同履行的状况、违约方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合同的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守约方的预期利益已经基本实现,而违约方仅在旁枝末节的问题上出现了违约,守约方此时要求其支付全额违约金是不公平的。同理,违约方如果并非故意或者仅是轻微违约的情况下,也应当允许其要求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二、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许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违约金订的越高越好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但是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予以减少”如果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减少违约金,如果法院认为确实违约金过高,那么法院有权适当减少违约金。

在当事人对违约金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应当适用违约金,但在当事人提出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参照一定的计算标准予以适当调整,而不是直接适用法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所以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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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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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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