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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变更应具备的条件,借款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43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合同变更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1)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2)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销销、停建和缓建的。

(3)借款方经国家机关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定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4)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所说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5)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政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二、借款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如遇特殊情况,借款合同需变更或终止的方式如下: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债务人及其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关于复利的约定、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债务担保、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约定管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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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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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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