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4、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4)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二、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正确使用合同名称和文本。
合同名称应当规范,应与合同内容相符。如有必要,企业可以制订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但使用时仍应视具体情况采用。
2、严格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严防对方主体混淆。
本方工作人员、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部门皆不得以自己名义代表企业对外签约。签约时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原件,了解对方有无法人资格,执照当年是否年检。如有必要,还需到工商登记部门核实。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工作证、名片、介绍信、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合同签订及履行有资质要求的,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签约时应避免同一合同事项与对方多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书面文件,应从经济实力、权益主张便利等角度选择其中一家签约并对其履行,或者要求其相关关联企业共同或者各自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在履约过程中,最应注意的是:防止签约时一个主体,履行合同或者对帐、付款时,又是另一主体。
3、明确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公司、公民都要出示相应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最好能保存对方身份的复印件。
4、写数额时要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大小写金额应保证一致。合同金额之币种应明确约定。
5、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