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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预售商品房能否抵押?

此文章帮助了24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但第四十五条又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从其立法的本意来看,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允许的,并且已经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规予以规范。

从实际操作来看,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已被认同,有的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如《福建省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验收前,买受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以登记备案为准,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法进行再转让也是以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为前提的,并且进行再转让时也应进行登记。

二、预售商品房能否抵押

对于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在实践中已普遍存在,如商品房按揭合同。从部门规章的规定上看,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二十七条规定,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售房屋合同。因此,购房方对预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设定抵押的。

另外,开发商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进行抵押,但可以有条件地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如(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设定他项权,预售人将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给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时,应当经拥有已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预售人同意。《福建省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也禁止出卖人用已预售的商品房设定他项权。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买房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不要轻信开发商的花言巧语,在签约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避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要保留好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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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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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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