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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是指什么,民间借款合同中哪些条款无效?

此文章帮助了22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民间借款合同是指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

2、可以为无偿合同。

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

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

二、民间借款合同中哪些条款无效

由于《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相对任意的态度,许多规则规定的并不细密。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条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在民间借款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通常有以下情形:

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借款合同的利息条款以法定贷款利率的上限为标准加以确定。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和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5、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6、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债务人及其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关于复利的约定、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债务担保、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约定管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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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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