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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分类有哪几种,定金具有哪些作用?

此文章帮助了235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的分类有哪几种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按照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可以把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等。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关于定金的性质属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主确定定金的性质。

1、立约定金。《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虽然是成约定金,当事人没有履行定金给付义务,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解约定金。《担保法解释》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即定金设立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履行。在定金给付后,一方应履行债务而未履行的,受定金罚则约束。《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原则上属于违约定金。

二、定金具有哪些作用

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

1、 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2、 具有预定赔偿性质,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定金便是对对方损失的赔偿。

3、 具有处罚违约方性质。如果一方违约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完全是对违约方的处罚。

4、 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将定金收回。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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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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