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格外谨慎,避免合同可能会无效。因此,人们应了解清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此外,如果发生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要注意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呢?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出卖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合同无效的理由,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合同应视为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时间及条件从其约定。
3、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而导致原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原买受人可主张该出卖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无效。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以上为您具体介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等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实践中难以避免会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而引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事情,关键是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否则只会让人伤神伤财,得不偿失。最好是在能够在相关合同纠纷专家律师的帮助下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