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合同的种类之一,也是最普遍的合同之一。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某些情况下合同会无效,劳动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依照《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3)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赔偿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以及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问题的详细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所损害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尽管如此,劳动者在遭受权益损害时切莫忍气吞声,应注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咨询相关的合同纠纷专家律师,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