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怎么签字盖章
1、自然人的签名: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可以采用签名、按手印、签名加手印的方式,其中签名不仅仅限于自然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还可以是别名、笔名、艺名等,这种情况在民间借贷合同、劳动合同中尤为常见。所以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以外其它名称签订的合同并非无效,如果所签别名、笔名等确属签名的合同当事人本人,合同当然成立,但若因此发生纠纷存在举证的责任;如果冒用他人名字,合同不成立。建议尽量采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人的签章:法人订立的合同必须同时具备法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章,缺一不可。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所加盖的法人公章是否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法人内部科室的印章不能对外代替法人公章订立合同。同时注意法人公章的外借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因借用其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订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可以采用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章。
二、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缺少签章的合同成立问题:签章是书面合同成立的要件,缺少签章一般会导致合同不成立,但是《合同法》对此作出例外规定,即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签订合同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约定签字盖章。双方当事人都是个人的,双方签字即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个人,一方是法人单位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的,双方合同约定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方式使合同成立,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疑问的,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免得因签字盖章问题导致合同无效,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