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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

此文章帮助了38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所谓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所指的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财产的出让、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行为。

(2)此种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追认。

(3)如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权利,就可导致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二、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是不确定的。

如果对方卖给你的,或租给你的财产是他无权出售或出租的,这个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对方将不属其所有的、无权处分的东西买给了你,或租给了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在其后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所以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订立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权处分。对于一般的动产一般不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在租赁场地时要对其中的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调查或访问,并要求对方在合同中予以保证。

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以及“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等问题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卖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并不是这样的无权处分合同是绝对有效或者绝对无效。如果您的财产遭遇无权处分,被他人擅自出卖时,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实践中也不必急于叹惋。当签订合同后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时,应当积极联系被代理人,因为以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无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只要被代理人认可该行为,那么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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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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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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