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金有最高限额吗?
我国法律中没有就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做出规定。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合同法中认为违约金原则上具有补偿性质,即原则上要求相当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果守约方因为违约方的未如期供货而遭受了损失,其所应该获得的损害赔偿金应相当于其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果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的违约金过分的高于这些损失,违约方有权利予以适当的减少。但违约方必须要提出有关其损失额度的确凿证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该条的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该条的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救济?
《合同法》虽然充分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精神,但在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还是采取了有效的限制措施。该法同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显然,法律对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和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只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不需要考虑约定的违约金与造成的损失之间相差的程度。
而当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则必须要在“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违约金有最高限额吗?法律并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救济?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也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天价违约金的情况,比如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天价违约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天价违约金、商品房买卖中的天价违约金等等。有时候违约金明显过高,也会损害违约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也有类似的情况,认为对方开出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时,可寻求法律救济。具体怎么做,您可以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