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  定金与订金  >  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哪些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

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哪些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

此文章帮助了1574人  作者: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

《担保法》也有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二、哪些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

定金一是为了证明合同生效,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是法律的范畴。

定金合同生效后,一旦双方出现纠纷,购买方不仅不能拿回“预付款”,还有可能被起诉,赔付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但是对于定金能不能退还,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卖主不具备一定的销售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卖主不具备销售条件而销售的,定金应该无条件退还。

简单的说就是订金一般都能退,但是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退。

同时,还应该注意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何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这样的情形也是必须退还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为您介绍了有关“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以及“哪些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则有可能以种种理由来拒绝退还定金,这样肯定会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类型的买卖行为也是如此。如果您在现实中也遇到卖家应该退还定金却拒不退还的情况,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寻求最有效的维权办法。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朱宏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朱宏律师曾代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9520392023(同微信)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9520392023(同微信)
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能退吗以及定金的比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提供定金与违约金的不同,定金收条要注意什么,定金合同与定金罚则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