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  定金与订金  >  定金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合同定金的效力是怎样的

定金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合同定金的效力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20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2)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3)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合同定金的效力是怎样的?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

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定金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合同定金的效力是怎样的”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一方在订立定金合同交纳定金后,如果最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定金合同无效,交纳定金的一方会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定金,将容易引起定金纠纷。一旦发生了定金纠纷,当事人要学会维权。否则就很可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定金合同无效是由于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形,守约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难,不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能退吗以及定金的比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提供定金与违约金的不同,定金收条要注意什么,定金合同与定金罚则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