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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怎么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23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

(一)合同法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比如:

1、在一般情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在此限。如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要承担责任。再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因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造成变质、损坏的,承运人或保管人不承担责任。

3、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事由,但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害的,不能免责。

(二)债务人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有时需要考虑其自身的过错和对方的过错。比如:

1、在一些情况下,债务人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如旅客自带行李毁损、灭失的,承运人有过错时要承担责任。再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需承担责任。

2、在对方有过错时,债务人可以免责。如旅客的伤亡是由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怎么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以及“怎么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如果您发现对方有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并因此而遭受了损失,您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赔偿,或者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者是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如果您不知道应该让违约方以何种形式承担违约责任,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如果对方对您的要求熟视无睹,您可以带着有关对方违约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具体怎么起诉您也可以向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但是违约责任也有其特殊承担方式,比如当事人双方都违约。当事人都违约的情况下,双方都有过错,我国采取的方式是由违约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各自独立地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而非责任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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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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