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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怎么签才是有效的,对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约定?

此文章帮助了35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应怎么签才是有效的?

对于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对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约定?

(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上文就是对有关“合同应怎么签才是有效的”以及“对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约定”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合同并不是签订就一定能生效的,还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实践中,如果您需要与他人签订合同,还应仔细查看合同的内容,看看合同内容是否有不利于您的地方,否则如果合同生效,您将可能会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形。为了避免合同中有不利于您的条款而您不能发现,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多多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如果要使合同生效还需要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过,即使合同未生效,只要一方违反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并因此给另一方带来损失,那么该违反义务方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这种行为带来的损失并不好计算,所以在签合同前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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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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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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