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二、合同解除后有什么效力
原则上合同的解除有溯及力,溯及到合同成立时就失去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这时就要互负返还财产的义务。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请求权,诉讼时效是2年。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不影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但是不能要求实际履行,因为合同一旦解除,实际履行的依据就没有了。
当然也有例外情形,解除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如继续性合同。
上文告诉了大家“合同解除要符合什么条件”以及“合同解除后有什么效力”的内容。一般情况下订立合同后没有人愿意解除合同,除非发生了一些对方违约的情形,如果不解除合同会造成自己更大的损失,那此时能否向对方索赔,如果可以要违约金的话又该怎么算违约金的数额,有没有上限的要求?这些问题最好请教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办理解除合同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