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终止  >  合同终止条件  >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347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1、清偿

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

2、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3、抵销

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

5、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意思表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免除清偿义务。

6、混同

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 以及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存在方能成立,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当然消灭。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

以上是关于“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以及“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的有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了解了关于终止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它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合同终止还有其他疑惑,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去终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免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免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是不同的,它是在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就会显失公平的时候,由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如果情况属实,就由法院裁定合同消灭。因此,合同免除不是当事人自行解除的行为,对此应注意。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的原因,什么是债务抵消、债务清偿、债务免除以及债权债务混同等法律知识介绍,提供劳动合同终止引起的纠纷诉讼代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