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的签订和履行,不仅是一项业务活动,而且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签约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事,把合同订的合法、可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1、签订的合同要合法。这里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即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国家经济计划;
(2)合同条款必须体现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
(3)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一方不得为牟取非法收入违反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签订的合同要可行。所谓可行,是指签约双方要有履约能力,具备相应的设备、技术、人力和资金等条件,使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与本身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偿付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3、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