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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应如何约定,保证期间届满应当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26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证期间应如何约定

保证期间可根据当事人是否约定,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所谓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之间协商二致, 自行约定的保证期间。所谓法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没有对保证期间做出约定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适用的保证期间。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问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26条第1款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尊国《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间,以约定为原则,以法定为例外。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期间都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责任的法定期间,仅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暴证责任的期间为条件,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应当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不明确,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没有意义等无法确定保证责任期间的各种情形。

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此项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届满应当怎么办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界限,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的时间界限,在此期间内,债权人依法或依照约定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届满,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请求权随之消灭。

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它在性质上属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保证期间一般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一般保证的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自主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或以后的某时起算,期间的长短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法定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由此看来,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的必备条款或组成部分,不存在没有保证期间的保证合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担保程序须完善,首先,签订担保合同前,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要弄清其权属,必须是担保人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设定担保。其次,如果纳税担保是担保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确定后,要有保证人、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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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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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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