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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权利可以质押,权利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82人  作者:廊坊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可以质押的权利,具体包括: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以此出质,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如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

二、权利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不同的权利质押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廊坊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担保程序须完善,首先,签订担保合同前,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要弄清其权属,必须是担保人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设定担保。其次,如果纳税担保是担保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确定后,要有保证人、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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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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