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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何防止居间合同欺诈?

此文章帮助了239人  作者: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哪些漏洞: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防止居间合同欺诈

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考察。居间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

2、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

3、对居间人提供的合同标的物要进行认真考察,了解其实施的要求是否真实、科学。

4、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要注意居间服务广告和居间服务合同之间的联系,不让居间人利用广告与合同的不一致进行欺诈行为。

5、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应当注意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限制,以便最大可能的防范合同欺诈的得逞。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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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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