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抵押制度的要求,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如果所抵押的财产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即使设定抵押权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这种抵押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法律的拘束力。由此可知,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
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财产抵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财产抵押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财产抵押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财产抵押人必须是财产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人;
2、财产抵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3、财产抵押必须依法进行登记;
4、财产抵押必须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关系;
5、财产的保管、毁损、灭失责任;
6、实现抵押权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