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前如何防范风险
合同的达成往往需要经历交易双方的多轮谈判,特别是内容重大、结构复杂的合同。双方在讨价还价中会不断调整各自的最大利益和退让底线,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避免使不合自己利益初衷的意思表示产生法律约束力。
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只是想探询对方是否有合作的意愿,则应斟酌词句,避免使其成为要约,因为,要约不得任意变更和撤销,对方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中的内容便成为要约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若不履行,即构成违约。
因此,若没有一经对方接受便受法律约束的意图,则应将发盘作成要约邀请,在发盘函件中明确提示“此件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法律约束力”等字样;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是想严格按照发出条件成立合同并履行的话,则应在发盘函件中明确提示“此要约不得更改,一经更改,要约失效”等字样,因为,法律规定,承诺方对要约进行非实质性更改,要约仍然有效,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承诺方的承诺为准,此时,若没有要约上的特别声明,要约人就很有可能要受到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的合同的约束了。
二、如何防范买卖合同的风险
要防范买卖合同的风险,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结算方式
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2、违约责任
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陷阱: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
注意: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确定纠纷的管辖地。
以上内容就是对“合同订立前如何防范风险”以及“如何防范买卖合同的风险”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需要谨慎对待,对各方面的情况仔细审查后在决定是否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以尽可能地防范可能会产生的合同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您合同中的某些内容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