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约定解除,指基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而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指解除合同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
其中,约定解除由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它包括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所谓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后,全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况出现后享有解除权,可以通过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而消灭合同关系。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不同点在于协商解除属于事后约定,而且不需要出现违约行为,但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属于事前约定,通常是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
如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购房人逾期十日支付房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又如可以约定出卖人在收到房款后十日内无法将房屋内户籍迁出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法定解除合同制度为我国《合同法》第94条明确规定,主要针对不可抗力、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等重大违约行为,赋予守约方合同解除权。这是因为重大违约行为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赋予其法定合同解除权,有助于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但在适用条件上比较严格。
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之所以规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因为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而长期不行使,必然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确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可以由双方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采取通知的方式。“通知”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形式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接到通知的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六、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及“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的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一般都是在一方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形之后。但不是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可以解除,因此,您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如果对方拒绝合同的解除,那么您还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相关事实。实践中,如果您对合同解除相关的事宜还存在疑问,不妨向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