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效力  >  合同成立与生效  >  合同成立要有哪些条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要有哪些条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此文章帮助了340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成立要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在中国合同法制定以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

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

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

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一旦成立,就对合同的当事人产生了一定权利义务的约束关系。如果合同当事人就此发生纠纷,合成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就关系到纠纷如何解决和在何地解决了。

1、合同成立的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综上,是关于“合同成立要有哪些条件”以及“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有关合同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合同成立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了,而这个过程才是真正能帮交易双方实现利益阶段。但这个阶段,也是纠纷最频发的阶段。因此,如果您不知道在该阶段应该如何避免纠纷发生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仔细斟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如果要使合同生效还需要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过,即使合同未生效,只要一方违反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并因此给另一方带来损失,那么该违反义务方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这种行为带来的损失并不好计算,所以在签合同前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装修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什么是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引起的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