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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有哪些类型,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2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有哪些类型

定金的类型如下:

1、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证约定金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二、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定金担保合同首先应当具备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而其又作为一种担保合同,法律还规定其成立必须具备特殊的要件。定金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就定金担保的内容达成合意。

合意即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程序,任何合同都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但是由于定金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当事人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完全相同,因此准确地确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主合同的内容还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十分重要。否则,仅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交付一定的金钱,很难确定其性质是预付款还是定金。在定金合同采取主合同的部分条款的形式出现的时候,这个问题尤其重要。此时,虽然定金合同在表面上看是主合同的一个部分,但是实质上定金合同的内容是独立于主合同内容的,两者之间不能相互代替。

2、采取书面的形式。

定金担保合同是要式合同,法律要求订立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定金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定金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用书面形式订立定金合同。

3、定金担保合同应当记载清楚依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内容。如定金的性质、数额、交付期限等等。

以上是关于“定金有哪些类型”以及“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有关定金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交付的是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并且没有约定该行为有定金性质的,那您再向法院主张定金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此,建议您在订立定金合同的时候,最好是明确“定金”的字样,规范用语。如果您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的话,那么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处理。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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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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