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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保证金有何区别,定金的处分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18人  作者: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与保证金有何区别

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如下: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二、定金的处分方式有哪些

定金条款是在签订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以购买房屋合同为例,定金的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若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正式契约,按照正式契约的约定,债务人闻行债务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当事人一方违约,按照正式契约的约定,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规定的,则追究违约方不屉行约定债务的责任。

2、若因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契约的,不论认购书中是否规定定金的处理方法,届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卖双方均不存在以上几种违约行为,仅因预销售契约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4、若因卖方未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

综上,是关于“定金与保证金有何区别”以及“定金的处分方式有哪些”的有关定金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定金纠纷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您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法定的情况下,若买卖双方都没有违约,但合同却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话,卖方必须要将把定金退还给买方。当您遇到有关定金的法律纠纷解决不了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合同方面的专家律师,让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他们的实践检验帮助您。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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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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