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纠纷资讯  >  托运人未尽核实义务被诈骗,运输合同损失由谁承担

托运人未尽核实义务被诈骗,运输合同损失由谁承担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托运人未尽核实义务被诈骗

2010年11月11日,某化工公司委托朱某运送一批价值14万元的货物至河北,收货单位是河北省某公司,联系人是蒋某。而朱某并未按某化工公司告知的指定交货地点、收货单位交货,而是擅自变更了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了收货人蒋某。事后经查明得知,收货单位河北省某公司根本就不存在,指定交货地点尽管存在但并非是收货单位所在地,收货人蒋某在收取货物后亦不知其踪,致使该批价值14万元的货物被骗走无法追回。事后某化工公司与朱某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朱某赔偿其货物损失14万元及其他损失(自2010年11月11日起按银行同期货款利率计算)。

朱某辩称,某化工公司货物灭失是由其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风险责任应由某化工公司自己承担。某化工公司对联系人蒋某的情况一概不知,对收货人传真的银行电汇凭证的真假没有甄别,这是货物被骗灭失的主要原因,作为承运人朱某没有义务对此进行实质审查。某化工公司所述其未将货物交给指定人不是事实,朱某将货物交给指定人已被某化工公司认定并已支付运费。朱某请求法院驳回某化工公司的诉请。

运输合同损失由谁承担

本案所涉及合同为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对于这一事实并无争议。作为托运人,某化工公司在与蒋某传真签订合同过程中,未对河北省某公司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某化工公司对此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严重过失。另一方面,作为承运人,朱某在未取得某化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交货地点,尽管把货物交付给了指定的收货人艾某,但其本身亦存在一定过失。

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某化工公司的货物损失是由于其自身过错被诈骗所致,即使朱某不违约也不能避免这一后果的发生。朱某的过错在于擅自变更了交货地点,应承担与其过错及其过错引起的损失相称的责任。某化工公司可以要求朱某承担擅自变更交货地点的违约责任,但本案中的损失并非朱某的行为所致,货物损失应由某化工公司自行承担。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要注意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比如对数量的变更要具体到按什么包装多少件。如果合同中变更约定不明确,那么就推定为未变更,仍然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履行。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合同纠纷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资讯相关范本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您提供合同纠纷法律资讯、合同欺诈资讯、劳动合同纠纷热点资讯以及合同诈骗、租房合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