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1、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2、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
3、保密约定
1)、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的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
2)、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