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纠纷案例  >  借款到期不还 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

借款到期不还 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

此文章帮助了274人  作者:张美玲律师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借款到期不还

2012年5月23日、12月1日和2014年2月10日,被告冯守党向原告毛信河分别借款100万元、100万元和380万元,共计580万元。2014年11月19日,被告出具两份借条,对上述借款事实予以确认。2015年2月13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股份转让协议》,被告确认尚欠原告借款560万元。上述欠款至今未予偿还。

原告毛信河起诉称: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冯守党因经营煤矿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2014年11月19日,双方经结算,被告确认尚欠原告借款580万元,并出具借条予以确认。后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无力还款。直至今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560万元未予偿还。

被告冯守党答辩称:借款情况属实,但其向原告借款属于高利贷性质,并已经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高额利息;2014年11月19日,其虽然向原告出具欠款580万元的欠条,但其中包括高额利息;双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被告已经将其所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原告,用于抵债,并收回借条。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借款560万元及利息

一、限被告冯守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毛信河借款560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9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毛信河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

本案中,被告冯守党向原告毛信河借款并出具债权凭证为凭,由此所形成的借贷关系,系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60万元及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但原告要求从2014年11月20日起计算利息,与法不符,应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代物清偿效力问题,依据民法基本原理,代物清偿作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以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受领给付物为生效条件,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

本案中,原、被告虽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将被告所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以抵债的方式了结双方债务,但由于该代物清偿协议约定的上述公司股份不具体、明确,且该协议并未实际履行。因此,双方原来的560万元的金钱债务并未消灭,被告仍对原告负有560万元的金钱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借款到期不还 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代物清偿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方式,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才会同时消灭。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如果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方式,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相矛盾。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范本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案例频道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及诉讼案例,合同违约金,合同欺诈及诈骗案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案例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