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家遭连续四辆出租车拒载

8月6日,杨先生一家从深圳回武汉,在武汉火车站遭多辆出租车拒载,在第四辆出租车也拒绝拉客时,杨先生终于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冲上前去质问出租车司机:“师傅,你走不走?你是来旅游的吗?你是不是挑客?”并将自己的行李箱挡在出租车前头,出租车司机连连摆手否认挑客。杨先生表示当天武汉37度,天气特别热,接到自己一家的第一辆出租车就不拉客,自己也不懂是为什么,后边的两辆车见状也直接开过去了,第四辆车直接把车门锁了,也不问杨先生一家是去哪里直接不拉,杨先生分析可能是觉得自己去的地方太远所以出租车司机拒载。
【出租车哪些情况可以拒载】
醉酒,抽烟,超宽,超载,犯罪嫌疑人,以及天气路况有不可预见性的危险出租车可以拒载。
【出租车拒载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乘客不得拦车(一)车辆在载客运营中。(二)车辆在遇红灯停驶时。(三)所在地点或者路段禁止停车时。
1、第二十条从事营运活动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携带营运证件;
(二)按照乘客要求的合理路线行驶,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付给票据,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或无票据时,不得营运载客;
(三)不得将客运出租汽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四)不得隐匿乘客遗失财物;
(五)不得拒绝载客或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强行拉客;
(六)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遵守客运服务规范的其他规定。
2、第二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乘客合理的服务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拒载的行为:
(一)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扬手招车停车后不载客的;
(二)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停车场(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三)在客运集散点或路边待租时不载客的;
(四)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相关法律知识】
按照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拒载最高将被罚款2000元。2012年12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公示了《2012年市级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结果》,明确规定北京出租车拒载的罚款额度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在交通委公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运营规定”处罚的法律依据,最终明确为《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第30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16条的规定,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在营运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并可暂扣营运资格证件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营运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