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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直聘道歉 涉嫌虚假招聘网站法律责任如何?

此文章帮助了854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Boss直聘道歉

中新网8月10日电 8月10日,Boss直聘在其官方微博就“李文星事件”发布道歉信,称任何语言也无法说出我们内心的悲伤和后悔,并表示坚决拥护北京市网信办和天津市网信办对我们开展的依法联合约谈,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对于在BOSS直聘平台上被虚假招聘伤害的用户,将承担法律和道义的责任。

微博原文如下:

尊敬的用户与公众:

任何语言也无法说出我们内心的悲伤和后悔。由于我们的职位审核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让非法传销分子有机可乘,发布了虚假职位,李文星被诱骗加入传销组织后不幸溺亡。我们为李文星的父母失去爱子深深悲痛,为他的双胞胎妹妹失去哥哥深深悲痛。这一切锥心刺骨。此时此刻,我们向李文星的家人,向用户和公众表达内心最深切的歉意。

我们坚决拥护北京市网信办和天津市网信办对我们开展的依法联合约谈,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我们感谢天津警方有力打击违法传销分子,迅速查清了案情,抓住了诱骗李文星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我们感谢事情发生以来,各级、各部门政府主管领导依法给予我们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督促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感谢媒体和公众对我们提出的批评与鞭挞。在法律威严和公众监督下,对于在BOSS直聘平台上被虚假招聘伤害的用户,我们承担法律和道义的责任。

8月2日以来,我们紧急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力求保护求职者安全。

一、升级流程和系统,确保在线招聘者100%经过“机器+人工”审核认证

8月2日,升级审核流程,新加入招聘者100%须通过“机器+人工”审核。

8月4日,“活体动态人脸识别+身份证”认证系统上线,在逐步实施。

8月7日,全面排查,过去所有未经“机器+人工”审核认证的招聘者只要进行招聘,需要重新核验。

8月8日,紧急提交APP新版本,升级了实时查杀系统。

8月9日,APP后台修改用户举报流程,强化快速举报处理机制。

二、组建求职安全中心

8月5日,扩租600平方米办公区用于建设求职安全中心;扩建人工审核及大数据安全团队。

三、建立安全提醒机制

8月7日,向平台的全部用户推送防骗短信;建立APP内推送安全提醒的机制。

在这些举措的基础上,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寻求保护求职者安全的各种方法。我们真诚希望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与全社会、与同行业共同建设安全的求职环境,共享数据信息及先进的作法和理念。

就业服务关系到千千万万人,作为从业者,我们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更主动接受政府监管,更主动落实法律要求,更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一个互联网招聘平台,所能够创造的一切价值,都应以保护求职安全为前提。从商业上看,没有用户安全,就没有用户信赖。没有用户信赖,就没有平台发展。

创业三年多,这是我们所经历的最为悲伤和艰难的日子。回顾创业之初,平台上的人们彼此信任,平等沟通,简单直接。正是因为来自用户的信任和口碑,BOSS直聘才得以发展起来。今天,那些在BOSS直聘上找到工作,可以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通过BOSS直聘招募到伙伴,可以一起追求梦想的人们,你们必定也为我们犯下的错误感到痛心,我们的确辜负了你们一直以来的信任。

此时此刻,扪心自问,团队创业的初心还在。我们愿意通过艰苦的努力和时间,一点一滴重新获得你们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走出一条自新之路。

BOSS直聘团队

2017年8月10日

涉嫌虚假招聘网站法律责任如何?

责任的产生是在行为人没有尽到义务的前提下,对于招聘平台而言则是没有尽到“审慎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而言,求职者在招聘平台遭遇虚假招聘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企业则成为第一侵权责任人,求职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其主张侵权损失,这时候权利受到侵犯的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平台采取措施。

如果招聘平台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了编辑等主动网络传播行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海量信息,招聘平台不应该只是简单的“一挂了之”,而是应该加强甄别、进行必要的审核,同时对于不同的信息进行分类、评级,便于求职者进行有效筛选。

以上就是法邦网对此次热点事件的解读,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请您及时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届时将有专业律师为您全面解答。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要注意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比如对数量的变更要具体到按什么包装多少件。如果合同中变更约定不明确,那么就推定为未变更,仍然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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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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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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