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二手房后下水道经常堵塞 房东拒绝赔偿引纠纷
两年前,蚌埠市民顾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不久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经了解,是前业主李某在装修时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才能彻底解决问题。顾某要求李某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李某却认为顾某在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已经接受,拒绝赔偿。多次交涉无果,顾某诉至蚌埠市蚌山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卫生间管道铺设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顾某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其对于损失的发生没有过错;而李某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卫生间管道线路,后作为房屋出售人,在明知卫生间下水管道不通畅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告知顾某,已构成故意隐瞒,故判决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买房时遇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买卖过程中,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则无需担责。当然,若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的,出卖人的行为则构成根本性违约,购房人可依据《合同法》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买房时往往会遇到更多情况,第一,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家已经明确如实告知买家房子的质量情况,买家据此得到优惠价格,房子过户后,买家又以此对卖家主张赔偿责任的,那卖家可不承担责任;第二,如果是买家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那么买家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第三,卖家已经把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基于促成交易的考虑而没有如实告知买家的,那么买家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更多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合同律师杨再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