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纠纷案例  >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应该如何界定?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应该如何界定?

此文章帮助了105人  作者:王忠明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甲金融租赁公司与乙造船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金额为3080万元,标的物为造船门式起重机。《租赁设备委托购买协议》约定乙造船公司有义务告知甲金融租赁公司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7日内应将买卖合同项下的发票和提单(如有)等整套交易单据交付甲金融租赁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租赁设备装配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乙造船公司应向甲金融租赁公司出具《租赁物件验收证明》等。2010年5月中旬,乙造船公司向甲金融租赁公司融资3080万元,但是乙造船公司没有购买案涉设备,并未向甲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租赁物件验收证明》等,甲金融租赁公司也没有提出相关主张。甲金融租赁公司与丙公司等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为乙造船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有关债务及其他责任提供担保。后因乙造船公司未能按约付款,甲金融租赁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造船公司偿付所欠租金15532594元及逾期利息31837元;丙公司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支持甲公司的债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并无租赁物的买卖。案涉《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意思仅为资金的融通及分期偿还,而非融资租赁。甲金融租赁公司直接将融资款交付给乙造船公司,故《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为企业间借贷合同。故判决:确认甲金融租赁公司对乙造船公司享有11162582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债权,丙公司等承担相应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说法:融资租赁合同由两个合同关系组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融资租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主体,包含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关系。在承租人通过融物而实现融资租赁的过程中,租赁物的买卖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本案中,并无租赁物的买卖。案涉《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意思仅为资金的融通及分期偿还,而非融资租赁。甲金融租赁公司直接将融资款交付给乙造船公司,故《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为企业间借贷合同。法院支持了甲公司的债权。

由于合同条款复杂,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尽可能减少损失。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如果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方式,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相矛盾。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范本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案例频道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及诉讼案例,合同违约金,合同欺诈及诈骗案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案例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