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怎么防范?
此文章帮助了44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二.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怎么防范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有专人收集并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对重要的电子邮件证据,应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文书,对往来的传真件必须及时复印,复印件和传真件一并加以保存。上诉证据如果丢失,纠纷中就会使企业索赔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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