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其担保性体现在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
二.买房一定要交定金吗
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担保法》规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货币金额的担保形式。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为防止意外,购房者一定要保留好定金收据。另外,按照我国《担保法》,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以定金的交付为生效条件。若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实际上却没有交付定金,此时如果不打算买该房了,卖方也不得按认购书向购房者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