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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813人  作者: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形可以行使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

二、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位权的行使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不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比如保险金、赡养费等只能附从于人身,不能进行转移、代位行使。如果债务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债权,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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