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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合同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确认合同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如以合法的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合同,是。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其危害性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以损害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是指地方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处理

担保法司法解释中还有一种情况没有解释,即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时,担保人应如何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与解释第8条规定的情况不同。第8条规定的情况是,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这里所说的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是指这两个合同都存在有无效的原因。对此,我认为,担保人的责任应当根据解释第8条的规定处理。因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应当修改为:“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的,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担保法》第5第第2条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符合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的。为了便于司法实践操作,司法解释对担保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处理作了规定,但这种解释存在不合理之处。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对无效合同的认定,除了在内容上有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外,当事人的资格也影响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主体不合格,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忽略主体因素,内容再完备也只是空欢喜,因此主体资格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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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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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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