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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具有哪些特点,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此文章帮助了395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租赁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

(2)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要明确具体并写明计量单位。质量是指租赁物的优劣好坏。在确定质量要求时要写明牌型号、规格、等次以及其他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要清楚明确。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租赁物在使用中的正常消耗和磨损。以上质量要求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作为出租方交付租赁物以及承租人交还租赁物的验收标准和依据。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用途是指承租人将承租的财产如何使用、用于何处等。禁止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合同中规定租赁物的用途,有利于承租人根据租赁物的性能充分合理地使用,以实现合同的目的和效益,也使租赁物避免不合理的毁损。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开始与终止的界限。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应包括租赁财产的折旧费、维修管理费及出租方合理的盈利等。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指承租人采用什么方式完成交纳租金的义务。期限是指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时间界限。

(6)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的签订,内容是重点。首先就是合同的合法性,要注意该合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欺诈情形,是否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条款等。如果对此不了解,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员咨询。其次是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特别是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及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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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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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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