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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做保证人,被保证人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43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人不能做保证人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而开办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被保证人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被保证人是先前在票据上签章,从而已承担票据债务的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在票据上无任何限制,票据保证人可以为任何票据债务人的票据债务进行保证,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对于被保证人的人数,票据法上也没有特别限制,票据保证人可以为票据上的一个票据债务人进行担保,也可为多个进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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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但是,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就可以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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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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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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