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或承诺人。
二、要约构成要件有哪些?
(1)内容具体确定。“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应该具备三个最基本的条款,即应当载明货物的名称;应当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应当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2)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原则上应向一个或数个特定人发出。但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的提议具有要约的效力,如悬赏广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也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