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履行  >  同时履行抗辩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85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即依照诚信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无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同时在对方当事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也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般适用于买卖、租赁、互易等双务合同中,但其有严格的构成条件:

1、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此条件包含两个含义:第一,即当事人相互间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间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合同,则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第二,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则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之间互负的债务必须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即其债务之间互为条件、互为牵连。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没有牵连性,则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2、须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必须同时履行,否则不构成同时履行抗辩,因此清偿期对双方债务来讲是同一的,也就是说,双方债务一定是同时到期。此外根据该条件的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从而也无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余地。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双务合同中,当事人要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如果对方当事人已履行债务,则未履行的一方不得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

4、须对方的履行是可能的,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当事人不能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是适用免责规定或者违约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的情形下是需要注意的,我们认为,既然没有约定履行期,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认为对方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已经无瑕疵的履行应尽义务后,并要求对方履行且给了对方合理期限的,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否则,对方有权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双务合同中,双方的请求权以及一方请求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等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