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是什么,定金种类是什么?
1、 定金种类: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
2、 定金特征:要式(书面)、要物。
3、 定金罚则:违约(根本违约、不完全履行-比例)、拒绝订立、解约。
4、 定金判断: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二、定金数额有哪些规定?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1、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