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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37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2、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

3、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及转让、交换房屋使用权的。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出租方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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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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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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