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榆林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履行  >  代位权与撤销权  >  合同法对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合同法对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71人  作者:榆林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法对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

这里所说的撤销权又被称为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其债权实现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制度与代位权制度同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目的是维系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任意地处分其财产,就会降低其履行能力,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失去保障。

二、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虽然必须要通过诉讼,但它是一项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它专属于债权人所有。因此,债权的有效存在是撤销权发生的前提条件。同时,撤销权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转让,债权移转时,撤销权也随之移转。

撤销权包含两层内容: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将债务人移转的财产取回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所以,撤销权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榆林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位权的行使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不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比如保险金、赡养费等只能附从于人身,不能进行转移、代位行使。如果债务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债权,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向法院诉讼。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榆林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生辉律师
生辉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成功办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是合同纠纷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CBD千玺广场11层

榆林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榆林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合同保全的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与撤销权的适用条件等法律知识介绍,合同之债以及代位权纠纷引起的诉讼代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