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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27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

4、对方的债务可能履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的情形下是需要注意的,我们认为,既然没有约定履行期,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认为对方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已经无瑕疵的履行应尽义务后,并要求对方履行且给了对方合理期限的,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否则,对方有权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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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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